浙江乡村也有“夜生活”,快来溪望谷体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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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朱调解员,太感谢(xiè)你了!盼了这么多年的(de)房产证,今天终于到手了!”6月16日,浙江省临海市古城(gǔchéng)街道居民谢某手捧崭新的房本,专程到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向调解员朱健平道谢。这声由衷的感谢,标志着一起历时十年、涉及69户业主、标的额(biāodìé)高达1.1亿元的复杂房产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(jùhào)。
这场纠纷源于(yuányú)2013年临海市古城街道某村旧村(jiùcūn)改造。当时,该村(gāicūn)与甲公司签订《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》,约定收回甲公司一块(yīkuài)土地用于建设安置房,并以建成后的一幢房屋抵付补偿款,甲公司有权对外销售。
然而,随着该村原主要干部更换及补偿协议内容约定不明,双方就土地出让金、税费等关键费用承担存在严重(yánzhòng)分歧,导致该幢房屋难以交付,69户(hù)业主(yèzhǔ)的安居梦迟迟未能实现。
这期间,业主们不断向甲(jiǎ)公司索要房屋及赔偿,甲公司则向村委会追责(zhuīzé)要求履约,村委会又对协议效力存疑,三方矛盾尖锐,冲突不断,并诉至法院。虽经临海市人民法院审理,确认村委会和甲公司之间(zhījiān)的《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》有效,但因后续费用分担与执行配合问题(wèntí)悬而未决,甲公司无法直接将房屋过户(guòhù)给业主,业主们集体(jítǐ)决定起诉甲公司,要求其履行过户等职责。
“从(cóng)案件先前的审理情况来看,判决并不是纠纷解决的最有效途径,可否选择先行调解来缓和矛盾,寻找三方利益的均衡点,从而(cóngér)获取‘最优解’……”入驻(rùzhù)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临海法院(fǎyuàn)立案庭庭长何亚江听了业主代表的诉求后,提出了建议。
该建议得到认可后(hòu),何亚江陪同业主一起来到了隔壁的治理中心“一窗(yīchuāng)受理”处。中心工作人员通过“浙里调解(tiáojiě)”系统登记诉求后,依据复杂案件分派规则,将这起金额巨大、历时长久、涉及多方的“硬骨头案”指派给了全国(quánguó)模范调解员朱健平。
拥有(yōngyǒu)多年司法系统工作(gōngzuò)经验的朱健平首先稳定业主情绪:“大家别急,关键是把村里和甲公司的疙瘩解开,证就(jiù)能办,房就能住!”他引导(yǐndǎo)69户业主将核心诉求聚焦于“解决村企之间的房产纠纷”这一核心争议。
“土地出让金分摊、税费计算及部分政策性(zhèngcèxìng)减免优惠这些专业(zhuānyè)问题,单靠调解很难厘清。”于是,朱健平在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“牵头抓总”下,会同法院(fǎyuàn)协调信访、住建、税务、街道等(děng)多个部门召开了8轮联席会议。临海法院副院长何才宁带领专业团队全程跟进指导,帮助梳理法律关系,筛除不合理诉求,并对调解协议(xiéyì)条款进行合法性论证,确保方案合规(héguī)可行。
经过多方共同努力(gòngtóngnǔlì),一个各方都(dōu)能接受的“一揽子”解决方案最终出炉:村委会同意配合交付房产,甲公司协助办理过户,争议的土地出让金、税费等费用得到合理分担。截至今年5月底,协议(xiéyì)约定费用已基本缴清,大部分(dàbùfèn)业主如愿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房产证。
这场十年积案的(de)成功化解,是台州市大力推广的“一窗受理、分层(fēncéng)过滤”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。何才宁介绍说,“一窗受理”是指矛盾纠纷进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(zhōngxīn)窗口“一站式”办理,“分层过滤”不是简单的任务分派,而是通过治理资源(zīyuán)的层级整合,让村社基层(jīcéng)专注调处日常琐事,市县更聚焦急难险重问题。
“相比传统诉讼路径可能耗费数年,中心(zhōngxīn)主导的调解模式高效、经济地将矛盾化解在诉前,节省了当事人的巨大成本和精力,也有效防范了群体性风险。”临海市社会工作(shèhuìgōngzuò)部副部长、社会治安(shèhuìzhìān)综合治理中心主任洪滔滔对此深有感触(shēnyǒugǎnchù)。
自2021年(nián)6月(yuè)临海率先探索“一窗(yīchuāng)受理、分层过滤”机制以来,按照“制度重塑、流程再造(zàizào)、组织重构”理念,整合了人民调解(tiáojiě)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力量。据统计,2022年至2024年,通过“一窗受理”窗口分流的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成功率分别为43.11%、52.82%、58.23%,呈逐年上升态势(tàishì),三年共减少法院民商事收案8298件。截至2025年5月底,台州法院总收案8.29万件,较(jiào)全省平均增幅低37.5个百分点。
2025年6月,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社会工作部出台《关于建立健全县级社会治安综合(zōnghé)治理中心“一窗受理”机制的(de)指导意见(试行)》,在(zài)全市推广设置无差别(wúchābié)综合受理窗口,推动实现矛盾纠纷“进一扇门,办所有事”。
“该机制(jīzhì)是落实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(yángé)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(yìjiàn)》的具体行动。”台州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翟寅生表示,“通过将司法力量嵌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(zōnghézhìlǐ)中心,从源头化解矛盾,是新形势下法院履行‘政治责任(zérèn)、法治责任、审判责任’的有力举措。”
来源(láiyuán):人民法院报·1版
记者:余(yú)建华丨通讯员:黄维 项旭 王先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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